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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节(2 / 2)


  甚至,罗村长本人都住到媳妇儿家了,除了个跑腿的小孙孙,余者,罗家人全撤。

  “罗村长,你家……这是还有客人?”进得院中,姚千枝侧目瞧了瞧院中大车和栓在棚子里,正在吃草料的俊马,便笑着问。

  时人村家,养牲口带步多是牛、驴,用马的,基本没有。

  那是军用‘物资’,价格贵不说还娇惯,一般人家养活不起。

  “是,是,回这位姑娘的话,老朽家昨晚儿来了几个借宿的,就四口人,老夫妻俩带个爹,还有个伺候行脚的,都是客气人,看起来读过书,不碍的,不碍的。”罗村长点头哈腰的陪笑。

  “哦,读书人啊!”姚千枝抬头瞧了瞧西厢紧闭的大门,若有所思的说。

  “可不是吗?那马车里全是书,搬进屋里老多了。”罗村长便答。

  “行,都是借宿的,相见就是有缘,等会儿子拜访一下。”打了个哈哈,姚千枝没在追究,转身进正屋了。

  她身后,罗村长腿肚子直发软,默默抹了把冷汗。

  当大兵的都不讲理,尤其权贵姑娘更甚,这么多强兵强马跟着,天知道是哪家天仙小姐出门游玩,万一得罪了,惹得人家不高兴,他们小村小户,承担不起来啊。

  别的不说,如今借宿在他们家的那四人,瞧着同样不像没来历的,真顶起来,倒霉的还不是他们。

  心里暗暗叫苦,罗村子脚步不停,烧热水端热茶……把儿孙们指使的团团乱转,甚至,整个村子都运转起来了,天将黑下,他们总算将姚家军一行安排妥当了。

  村长家里,姚千枝和霍锦城洗去一身风尘,简单用了点干粮,随后,霍锦城便去拜访了‘邻居’四人,本就抱着随便打听打听,毕竟住在一块儿的心思,谁知,‘拜访’了约莫半个时辰,姚千枝等的都有些担心的时候,霍锦城回来了!

  ‘咣当’一声开门,他走在屋里直打转儿,满脸通红,神情激动,一副气都快喘不过来的表情!

  “什么情况?”姚千枝蹙眉看他。

  霍锦城直搓搓手,“主,主公,您知道那几个人是谁吗?”他呼吸急促,声音都在颤抖。

  “你不说,我怎么会知道?”姚千枝一脸莫名其妙。

  ‘邻居’借宿的四人,在安排姚家军的间隙,她是跟罗村长的小孙子打听过的,一对四十出头的中年夫妻,满身书卷气,带着个做道士打扮的爹,并一个沉默寡言的下人,挺普通的样子,看不出哪里不对呀。

  “那个道人,那位老,老先生是大冲真人,是孟大儒……”霍锦城碎碎言语,激动的眼都红了。

  “大冲真人?什么人?姓孟的没听说过?”姚千枝满头雾水,一脸迷茫。

  “主公,连大冲真人都不知道,您真是……”太没有见识了,好歹曾经是官家千金,孟大儒没听说过……有点不学无术吧,霍锦城做出副牙疼的表情,眼神怪异。

  姚千枝被无形‘鄙视’的浑身不自在,“你少整那没用的,赶紧捞干的说!上重点!”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新人物出场……

  ps:推个好基友的浅坑

  灭世失败之后【快穿】

  快世失败了qwq来感受人间的鸟语花香

  第一个世界:作为一个弃妇——既然做不成你老婆,那就做你大嫂!

  第二个世界:作为一个国后——你杀我全家我毁你国家再送你一顶绿帽!

  第三个世界:作为一个明星——就喜欢黑子们看不惯我又不得不舔我的样子!

  目标地址:/?novelid=4082525

  第七十三章

  燕京温玉, 状元之身,霍家未来的继承人, 霍锦城是有些见识的。

  就算高高在上, 未识人间疾苦, 显得有点呆,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姚家女人们, 好歹, 他的眼界确实比常人宽。

  吃过见过, 上层社会跟贫下中农的认识层面就是不同, 最起码,邻居屋里那四个人, 在姚千枝看来就是普普通通的路遇者,顶多气质不错, 但霍锦城却是疯魔了。

  “那是孟逢奇, 是大冲真人啊!”他满屋子打转儿,脚下生风。

  “所以呢?什么人?”姚千枝呲牙挑眉, 目光幽幽注视着他,伸手握拳, 掰的手指‘嗄嗄’脆响,那意思很明显, 在敢卖关子,下场不会太美好。

  “额……”这威胁太现实了,霍锦城沸腾的脑浆冷却,深吸口气, 缓缓平静下来,“主公,那屋里的老人,便是做道士打扮的那位,姓孟名逢奇,号大冲真人,乃是徐州有名的大儒,声名仅次几位当世大贤……”

  孟逢奇——出身徐州孟家,乃是大士族,据说还是先贤孟子的传人,存世千年,历经三朝而不断,祖谱能直接查到孟圣人头上。

  孟逢奇虽是旁枝,依然还算嫡脉,自幼有才名,七岁童秀才,九岁少举人,十二岁小进士,最恐怖的人,人家是三元及第,乃大晋开国第一人。

  进朝堂,直坐到翰林院首座之位,亦不过区区二十有一的年纪,娶妻宁氏,三年得一子,宁氏命薄,血崩而亡。

  孟逢奇如遭雷击,他和宁氏夫妻情深,互许终身,如今鸳鸯失偶,根本承受不住,遂挂印辞官,将孩子托付族里,身入道门,自称‘大冲真人’,钻研道经几十载,随成大家,连挑数十家道冠,又清淡宴客,将上门找茬的几位大儒辩的吐血而归,一时轰动大晋,天下闻名,乃是读书人心中的‘偶像’。

  就好像霍锦城,就迷他迷的不要不要的,数十年前,还是几岁孩童的时候见过孟逢奇一次,时到如今竟然都没忘……

  “大冲真人我是不会认错的,他那个儿子,好像是叫孟余的,我记得曾经在燕京做官,还娶了井家的女儿,小时候我随爹爹上门做客,认的真真的,就是那张脸!”

  “井夫人还逗过我,我跟她女儿一同玩耍过。”霍锦城语气著定,搓着手,止不住又兴奋起来。

  “所以……这几个人不会把你认出来吧?”姚千枝看着他,满脸的一言难尽。

  霍锦城微怔,垂头打量自己两眼,苦笑道:“主公,您让人把我‘作弄’成这般模样,怕是云止当面都认不出来,孟家那些人……不过我孩童时候见过,十来年了,哪还认得?”

  此回往燕京的目地之一,就是救霍家女眷,霍锦城肯定要跟着,不过他是逃犯之身,本身还出名,燕京认识他的人真心不少,只要让人瞧见了就是大麻烦,都不说姚千枝这边儿,连当初救他的云止都脱不了干系。

  然而,还得去,还拦不住……于是,姚千枝动用手边一切资源,稍微给他变了一下装。

  黑水佣兵营是有间谍课程的,而变装是间谍课程里很重要的一门,姚千枝是个认真的‘学生’,就算此间条件有限,她依然顺利的给霍锦城换了张脸。